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理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局为分厂。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设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蓄不足的情形下,可以先实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宣统三年大清银币,是清末币制厘革的产物,版别多式,设计新颖,制作优异,历为钱币喜欢者的珍藏品。
“大清银币(长须龙)宣统三年”,直径39毫米,厚2.1毫米,重26.6克,直齿边。该币正面珠圈内为汉文“大清银币”四字,珠圈外上下为满、汉文“宣统三年”字样,左右两侧分列长枝菊花纹饰。背面“壹圆”二字坐中,外围是巨龙腾空,自上至左向右环绕一周,七根尾须向上,龙头置上,两根长须下垂,鼻梁突起,两眼炯炯有神,龙纹精细,火球在下,下方边缘是英文“壹圆”。 设计新颖,制作精良,存世稀少,极具收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