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官窑传世品很少,形质与工艺与汝窑有共同处。器多仿古,主要有碗、瓶、洗等。胎体显厚,胎骨深灰、紫色或黑色,釉色有淡青、粉青、月白等,釉质莹润温雅,尤以釉面开大裂纹片着称,不同于南宋官窑和汝窑及龙泉窑瓷器。底有文钉烧痕,有"紫口铁足"的特征。
南宋时在今杭州市凤凰山南麓乌龟山郊坛另设新窑,称"郊坛下官窑",又称南宋官窑。此官窑瓷器胎为黑、深灰、浅灰、米黄色等,有厚薄之分,胎质细腻。釉面乳浊,多开片,称为"蟹爪纹",釉色有粉青、淡青、灰青、月白、米黄等。因器口中施釉稀薄,微露紫色,足上却偏赤铁色,故有"紫口铁足"之称。
明代(公元十四世纪--十七世纪)采取'官办民烧'的形式,开始有官厂,专烧进贡的瓷器。如在景德镇设御器厂,也称景德镇御窑厂,特派厂官,经费出自地方,编役人夫,设窑达五十几座,专门烧造御器即贡器。清代与明代不同,采取的是'官搭民烧"的折中形式。其产品分"钦限"和"部限"两类,前者是专给皇帝用的,后者是给朝廷和外交礼宾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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