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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本公司承接全国业务: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危房鉴定、完损等级鉴定、钢结构工程检测、施工周边影响鉴定、安全可靠性鉴定、广告牌安全检测鉴定、厂房承重检测鉴定、厂房结构安全鉴定、抗震鉴定、灾后鉴定、司法鉴定、历史保护建筑鉴定、房屋改变用途安全鉴定及改变使用功能鉴定、出租房屋租赁前安全鉴定、房屋构件检测;国家要求进行安全鉴定的一些公共设施(学校、医疗机构、市场等),为您提供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什么情况需要进行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1)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2)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3)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4)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5)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存在上述情况的房屋,未经鉴定或者经过鉴定不符合房屋安全条件的,不得作为经营场所的使用。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房时应该达到以下质量标准:(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6)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