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权限的划分
申报正高职称(研究馆员),申报材料经省档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由国家档案局职改办组织评审;申报副高职称(副研究馆员),申报材料经省职改办审核,由省档案局职改办组织评审;申报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经受权的市(州)职改办审核,由市(州)档案局职改办组织评审;省直单位(含国家驻长机构和单位)和其他未受权的市(州)(长沙市、常德市、郴州市、永州市、张家界市和湘西自治州)中、初级职称评审,由省档案局职改办统一组织评审.
档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通过率的规定
正高职称评审的通过率为30%以内,副高职称评审的通过率为55%以内,中、初级职称评审不受通过率限制.
关于评审条件方面的注意事项
评审条件基本上是全国通用的,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条件中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2年以上含2年.
(2)条件中的著作,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
(3)条件中所称省级以上专业刊物,是指由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的、公开发行的、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专业刊物.
(4)学术会议宣读的论文须有会议发言证明,并被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
(5)以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折半计算.
(6)著作、论文的水平均需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7)所有评审条件均由省人社厅、省档案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论文发表、专著教材出版、课题办理、奖项办理、专利办理,请联系:
刘编辑
固话:
手机:(号同手机号)
Q Q: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