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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付的房子跟合同约定的不一致能要求赔违约金吗

  • 发布时间:2019-04-04 10: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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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律师电话:;号:chen     QQ:。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房地产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的房屋层高低于合同约定标准,53户业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涉集体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案,并当庭判令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53名原告支付违约金。


      2015年起,王某等53名购房者先后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合同约定,该商品房层高为3米。房屋交付后,业主们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层高仅2.9米,低于合同约定3米,业主遂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开发商则以合同约定层高为3米系工作人员笔误且政府部门的规划设计为2.9米,其交付的房屋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为由拒绝赔偿,业主遂诉至本院要求按诉请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条款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明知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层高设计为2.9米,却在与各原告签订合同时将房屋层高约定为3米,其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层高不足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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