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出于避税的考虑,将本来应由公司收取的营业收入不经过公司的基本账户,直接转入到股东个人账户,你觉得没什么?但这实际上就是逃税!
而且在成都,不开对公账户的话,很多事都做不了,如:开发票需要对公账户,扣税也是在对公账户扣,所以开完对公账户,还需要到银行签扣税协议;进出口贸易,也要先办理对公账户,才能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况且现在税局查得严,收入进入老板私人账户的很容易被查到,特别是进销项不一致的贸易型企业,更是重灾区。
因此,提醒大家,不管交易大小,都走公账,开发票,进出项按实际情况开票,贸易型企业买什么卖什么,签好合同,做好清单,保留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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