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应 求购 产品 公司 登陆

婚前约定彩礼不退离婚时后能要回彩礼吗?广州离婚律师

  • 发布时间:2018-10-16 09:47:05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公司: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手机:18666004727
    微信:chen21070529
    电话:18620925766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陈律师是广州专打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问:去年,我经人介绍认识了陈女士,不久我们确立了恋爱关系。几个月后,我和父母一同去她家提亲,商量结婚事宜,并给对方彩礼现金100000元及价值45 000元的首饰。为了给爱情加上保险,对方与我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出解除约定婚姻关系,或因单方面男女关系问题导致约定婚姻关系解除的,提出方或过错方需自动放弃礼金及礼物的拥有权或追索权”。现在对方对我很冷淡,而且也不愿意同我结婚,也不提出解除关系,一直在那拖着。我想结束这段看不到未来的情感,请问我可否要回我给对方的彩礼­

         答:关于彩礼返还问题,我国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你的陈述,你方给付对方现金100 000元、礼物45 000元,且该笔钱物给付的原因系你与对方结婚,故该钱物应视为彩礼。现在你们双方并未登记结婚,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方应将收取的彩礼返还给你。关于你和对方签订的协议,因其中将婚姻关系是否成立作为彩礼是否返还的条件,而婚姻关系属身份关系,彩礼返还属财产关系,二者不能互为条件,且此协议亦有悖于公序良俗原则,故该协议应为无效协议。因此对方以你们签订了协议书为由拒不返还彩礼,这种理由是不能成立的,也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故对方应把彩礼返还给你。如果不给,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诉请对方给付你的彩礼,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2025 bestb2b.com

©志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