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分公司流程:查名——递交注册资料——领取营业执照
需要准备的资料:
1、总公司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总公司章程(工商局调档,加盖工商局的章)
3、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工商核实原件)
5、总公司公章
6、上海分公司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原件
7、上海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权利人是公司盖章、自然人签字)
8、房产信息单2份(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 (5份)
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需要以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或产权证明原件;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
总公司章程注册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公司名称应该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必须冠以总公司名称的全称;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
3、分公司不能与总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它需要有自己的固定经营场所。
二、注册分公司所需的资料
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公司在设立分公司时,应该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30天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登记
申请,同时注册分公司应该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按照工商局要求提交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