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甄选范围如下:
一、征集对象:中国境内外的艺术品客户。
二、征集标准
(一)征集类别:瓷器、玉器、金银铜器、木器、中国字画、油画、珠宝、竹木牙角雕、金石篆刻、雕塑、纺织(十字绣除外)、工艺品、文献、邮品、票证、徽章、奇石标本、珠宝首饰、杂项等。
(二)体积重量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40×50×6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
(三)特别说明禁止征集下列物品: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禁止出境的文物;国有文物,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具有收藏价值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等;械具、刀具、锐器、钝器,易燃、易爆物品;体积、重量超出规定标准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