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2项学校科学研究计划课题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项目或重点项目,或主要参加2项基金面上项目,完成科研计划任务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
获得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且至少1项已转让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指导性科研项目,进行了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有机电子器件
专利主分类号
电学
基本电气元件
半导体器件;其他类目中不包括的电固体器件
使用有机材料作有源部分或使用有机材料与其他材料的组合作有源部分的固态器件;专门适用于制造或处理这些器件或其部件的工艺方法或设备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
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或主持编写高等教育规划教材,同时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以下专著可以挂名主编副主编
高中英语课堂研究
高中数学学习效率研究
英语教育融合
建筑工程实务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研究
文化传承创新视阈下大学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