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状况编辑
欧美发达国家自十九世纪初设置综合性医院以来,营养部作为医院的基础学科始终存在,与护理部、药学部并称“三驾马车”,在此基础上,医疗部开展相应的临床活动。营养部主要的治疗手段是对临床存在明显营养缺乏的患者提供以自然食物为主的治疗饮食。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随着临床营养学科的发展和治疗手段的丰富,特别是肠外制剂开始应用于临床,在临床科室首先是外科设置营养支持小组。自本世纪初,开始逐步以完整的营养科室建制取代营养支持小组,开设相应的营养病房。
(一)政府所属的综合性医院营养科设置情况。
欧洲大部分国家和美国各级联邦政府所属的综合性医院不独立设置营养科,而在各临床科室内设置多个营养支持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取得肠外制剂使用资质的执业医师、注册营养师(营养技师)、护士、药剂师、检验师。营养师(营养技师)没有药品处方权,对患者进行营养评估、营养素计算和营养随访,在营养支持小组内开展工作。营养师(营养技师)负责治疗膳食和肠内营养制剂(医用食品)使用等工作。
亚洲部分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台湾、香港医疗政府所属的综合性医院内独立设置营养科或部营养师(营养技师)没有药品处方权,业务范围与欧美国家基本一致。
巴西政府所属综合性医院内独立设置临床营养科,开设营养门诊,按临床科室性质分设多个营养支持小组,小组成员包括营养执业医师、营养师(营养技师)、药剂师、营养护士。营养执业医师处置肠内肠外营养制剂。
日本、香港、台湾等亚洲部分国家和地区综合性医院内独立设置营养部(科),营养师(营养技师)无药品处方权,业务范围与欧美国家基本一致。
(二)政府所属的综合性医院营养医师(营养技师)与床位比。
欧美及日本,各国家情况不尽相同,营养师(营养技师)与床位比在1:20至1:60之间,而我国台湾在1:80至1:100之间。
(三)临床营养工作模式。
美国临床营养的工作模式有临床营养支持小组和营养科(医院膳食);美国临床营养的工作模式有临床营养支持小组和社区防治(营养士);加拿大和我国台湾地区临床营养的工作模式为营养部,包括临床营养组(门诊、病房、社区)和膳食管理组。
在不同临床营养工作模式下,各国临床营养从业人员及其临床(社会)作用不尽相同(见表1),但均通过对住院患者进行临床营养筛查来指导临床营养治疗。
(四)执业医师(营养)、营养师(营养技师)的人才培养模式。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均设置营养专业招收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生毕业后经医师协会或相关行业协会考核认证取得营养师资质,进入医疗机构执业。执业医师经医师协会考核认证后取得使用肠外营养制剂资格,可进入营养治疗小组执业。
(五)医用食品使用情况。
国外绝大多数国家将肠内营养制剂称为医用食品或特殊用途食品。院外患者在超市或药店自购,医疗保险不予以报销;院内由营养师(营养技师)处置,由医疗保险支付。
中国尚无医用食品分类,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极少数外资企业将肠内营养制剂注册成药品在院内销售。国内有少部分生产医用食品的企业,通过院内食堂按普通食品,由营养科室对患者实施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