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舌尔国际商业部推动建立海外公司及其它机构,鼓励输入投资
国际商业公司法(1994年)与巴哈马群岛的国际商业公司法非常相似。它为国际公司提供公司利润及资本增值免纳塞舌尔本国税项的待遇。塞舌尔国际公司可以用大多数的国际语言注册,而且可以使用表示有限责任的任何词语后缀。是很受欢迎的离岸公司注册地,塞舌尔公司具备以下优点:
1.塞舌尔群岛国际商业公司(IBC)不需要缴纳任何税项,合理合法节税;
2.可用公司名称买卖物业;
3.于塞舌尔成立的公司可于全球多数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
4.注册资本不用到位,不验资;
5.无外汇管制,融资相对容易,资金进出自由;
6.不必每年递交公司帐目,如非在本土经营业务,可免收任何税款;
7.政治、经济和贸易环境非常稳定的地方;
8.塞当局保护公司利益,不会公开公司受益人的身份;
9.在世界各地均可开立银行帐户,塞当局为各企业提供私隐保护,保障董事、股东个人资料和在各地开立的银行户口资料绝对保密,隐密性极高;
10. 注册塞舌尔公司时可另加中文公司名称;
11. 无需公司秘书,股份转让容易且免收厘印费;
12. 不受限制可选择发行不记名股票 ;
13. 注册塞舌尔公司后可于香港开立银行账户;
14. 不要缴交周年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