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用紧急出口
1、须具备,并且满足最少数量要求
2、每层除了至少有两个紧急出口外,其数量还必须取决于楼层面积和使用者人数
• nbsp;人:每层至少2 个紧急出口
• nbsp;人:每层至少3 个紧急出口
• 超过 1,人:每层至少4 个紧急出口
3、紧急出口必须合理地分开设置
• 理想状态下,设立于另一紧急出口的对面
• 可到达一条单独的通道
• 若需设置至少两个出口,出口之间的最小间隔距离应不小于建筑/区域的总对角线长度的一半。
二、至最近紧急出口的疏散距离
1、估算的至最近紧急出口的疏散距离应在允许的范围内
2、对于有喷淋系统的设施:
• 工厂:76 米。(英尺)
• 办公室:91 米。(英尺)
• 配送中心/仓库:米。(英尺)
3、对于没有喷淋系统的设施:
• 工厂、办公室和/或配送中心/仓库:61 米。(英尺)
三、紧急出口门
1、必须在疏散平面图中标出。
2、用一个简单的动作(如推动门把手、轻轻转动门把手、轻轻推一下门把手)就能朝着逃离的方向开启。
3、不得用向上卷动、向侧面滑动或插入和旋转钥匙的方法开门。
4、对于第一次使用的人也不需要提供培训或说明。
5、门可以自动开启(当火警系统被激活时以磁力或压力激活使门关闭)。
四、紧急出口灯
1、连接在备用电源上(如备用电池和/或断电时连接到激活的发电机上)
2、照亮紧急出口路线和紧急出口门
3、断电时依旧会亮,指引员工前往紧急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