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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8-17 15: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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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丰二年(1852年)十月十九日,四川学政何绍基向清廷上摺,要求政府铸造大钱,以应付日益困难的财政需要。他在奏摺中说:"……历代大钱之制不一,大约由当五、当十至当千而止。拟请于常行通宝钱外,铸为大钱三品:曰当一百,曰当五百,曰当一千;当千者重不过二两,俾与制钱相剂而行。由部臣议定成式,务期精好,颁发中外,一体鼓铸。凡支给俸、薪、养廉,及河工、兵饷,皆银与大小钱兼放;赋税所入当收银者,皆准以银与大小钱搭配交纳。应归藩库部库者,酌为减节,以免先解后拨之烦。惟关税仍照旧尽数收银而特恩锡赉则给银以示优异。俟大钱畅行之后,民输官赋乃渐不必用银。然非置银于无用也,民间以银易钱及用银交易,听其自如,无庸过问。……"

        咸丰皇帝于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奏摺上亲自朱笔批示:"所奏不为无见,然小钱大钱,制虽异,用实同,现铸小钱,铜尚不足,何况大钱乎!汝知一未知二也。至器用多铜,原干例禁,本年曾经降旨。况古制亦非尽善,举一事必欲复古,试问井田,封建尚可复乎-此摺著户部存记,若有可行时,不妨采择入奏。钦此。"虽然,何绍基铸造大钱的建议未能获得朝廷的批准,但是,出于当时"军饷增多,帑金不足,"的现实情况,在清朝政府的统治阶层,已经拉开了铸造大钱的论战。

        此后,清朝政府中的有关部门主管,如御史蔡绍洛、刑部尚书周祖培、大理寺卿恒春、户部尚书孙瑞珍、巡防大臣绵愉、管理户部事务祁隽藻等,均先后向朝廷力陈铸造大钱的利处。然而,以户部左侍郎王茂荫为首的反对派,包括左庶子庞钟璐、御史蔡征藩等一批官吏,竭力反对铸造大钱。咸丰三年(1853年)二月,太平天国起义军占领江宁(今南京),并将南京改为天京,革命势力遍及长江流域各省,战局的急剧发展,使得当时市场银贵钱贱,货币信用发生严重危机,国家财政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据《光绪顺天府志》记载:"咸丰三年,军旅数起,饷需支绌,东南道路梗阻,滇铜不至,刑部尚书周祖培、大理寺卿恒春、御史蔡绍洛等先后条陈钱法,请改铸大钱,以充度支。"在这种情况之下咸丰大钱终于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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