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NAS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咨询,全国代理,不成功,全额退,欢迎来电咨询,南京邦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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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 现场评审的开始以首次会议的召开为表征,首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评 审组和实验室人员(可以是管理层人员,也可以是全体人员)参加。首次会议上 评审组长将通告评审目的、范围,宣告评审要求,澄清被评审方的问题,确认评 审日程,并与实验室确定陪同人员及必要的办公设施。
5.5.8 在现场评审期间,评审组每天会汇总评审情况,并将当天的评审情况通告 实验室。现场评审结束前评审组会将现场评审的总体情况与实验室沟通,听取实 验室的意见。
5.5.9 现场评审时,评审组会针对实验室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进行逐项确认,根 据申请范围安排现场试验。安排现场试验时会考虑申请认可的所有项目/参数、 仪器设备、检测/校准方法、类型、试验人员、试验材料等等
5.5.10 对申请认可的检测/校准能力,实验室都要进行过方法验证,即使使用相 同
的检测/校准方法,但涉及的检测对象、检测基质或校准的仪器设备等不同, 也要针对其不同点进行验证现场评审的要求可参见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第 7 条,对部分 条款的理解如下关于现场安排测量审核 现场评审时安排测量审核,主要出于以下目的: a)对申请/维持的技术能力进行确认; b)对不能满足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领域进行现场考核; c)对参加能力验证但未取得满意结果的项目/参数进行现场验证。 CNAS 制订有 CNAS-PD22《测量审核程序》用于指导测量审核活动的实施,该 程序可在 CNAS 网站(能力验证专栏/能力验证相关政策与资料) 查看。
关于对授权签字人的考核 CNAS 要求实验室的授权签字人要明确其职权,对签发的报告/证书具有最终 技术审查职责,对于不符合认可要求的结果和报告/证书具有否决权。因此授权 签字人在其申请授权范围内要有相应技术工作经历,对于申请多技术领域的授权 签字人,要满足各个领域的相应要求。如果实验室基于行业管理的规定,报告或 证书必须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发,而该负责人不具备授权签字人资格,那么 CNAS 认可的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可以复核人(或其他称谓)的形式出现。授权签字人属 于实验室关键岗位人员,要符合 CNAS-RL01 中第 7.6 条的要求。
关于租/借用设备的要求 如果使用租用设备进行检测或校准活动并申请认可,CNAS 要求实验室要做 到: a)租用设备的管理纳入实验室的管理体系; b)实验室必须能够完全支配使用,即:租用的设备要由实验室的人员进行 操作;由实验室对租用的设备进行维护,并能控制其校准状态;实验室对租用设 备的使用环境、设备的贮存要能进行控制等。 c)租用设备的使用权必须完全转移,并在申请人的设施中使用。 设备的租赁期限要至少能够保证实验室在认可期限内使用。
CNAS 不允许同一台设备在同一时期由不同实验室租用而申请或获得认可。 CNAS 不允许实验室使用借用设备申请/获得认可对于多场所实验室,现场评审必须覆盖到所有场所,即使分场所的技术 能力与主场所完全相同现场评审以末次会议的结束而宣告结束。
5.5.14 现场评审结论仅是评审组向 CNAS 的意见,根据 CNAS-J01《中国合格 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由评定委员会“做出有关是否批准、扩大、缩小、 暂停、撤销认可资格的决定意见”。
5.6 第六步:整改验收 5.6.1 对于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实验室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一般情况下,CNAS 要求实验室实施整改的期限是: 初次评审、扩大认可范围(不包括监督+扩项、复评+扩项)评审:3 个月完 成。 监督评审(含监督+扩项评审)、复评审(含复评+扩项评审):2 个月完成, 但对涉及技术能力的不符合,要求在 1 个月内完成。
5.6.2 在以下情况下,评审组会对不符合项的整改,考虑进行现场验证,一般情 况下,现场验证由原评审组进行。 a) 对于涉及影响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实验室诚信性的不符合项; b) 涉及环境设施不符合要求,并在短期内能够得到纠正的; c) 涉及仪器设备故障,并在短期内能够得到纠正的; d) 涉及人员能力,并在短期内能够得到纠正的; e) 对整改材料仅进行书面审查不能确认其整改是否有效的。
5.6.3 对评审中发现不符合的整改,实验室不能仅进行纠正,要在纠正后,充分 查找问题形成的原因,制订有效的纠正措施,以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评审组对实验室提交的书面整改材料不满意的,也会再进行现场核查评审组在现场评审结束时形成的评审结论或意见,有可能根据实验室 的整改情况而进行修改,但修改的内容会通报实验室。
5.7 第七步:批准发证 5.7.1 实验室通过了现场评审,并不等于获得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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