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和内容
1.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出厂检验报告等。
2.钢材、钢铸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并附有商检证。
2.1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
a.国外进口钢材;
b.钢材混批;
c.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d.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3.焊接材料
3.1焊接材料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4.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4.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复验其扭矩系数,其检验结果应符合规定。复验用螺栓应在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栓批中随机抽取,每批应按规格抽取8套连接副进行复验。
5.螺栓球
5.1螺栓球及制造螺栓球节点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5.2螺栓球不得有过烧、裂纹及褶皱。检查数量:每种规格各抽查5%,且不应少于5只。
5.3螺栓球节点应按设计指定规格的球螺栓孔螺纹进行抗拉强度保证荷载试验,当达到螺栓的设计承载力时,螺孔、螺纹及封板仍完好无损为合格。
6.网架杆件
6.1杆件的钢管与封板或锥头的连接焊缝抗拉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网架螺栓球节点》JG10或《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的规定。检查数量:取受力最不利的拉杆,以同规格杆件300根为一批,不足300根仍按一批计,每批取3根为一组随机抽检。
6.2杆件的钢管两端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检验,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中规定的二级质量标准,抽检杆件接头焊缝数量的20%。
7.封板、锥头和套筒
7.1封板、锥头和套筒及制造封板、锥头和套筒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7.2封板、锥头、套筒外观不得有裂纹、过烧及氧化皮。
二 核查办法
1.按照单位工程结构设计、变更设计文件和原材料配料汇总表,核查原材料与产品出厂合格证(商检证)及试验报告中的原材料品种、规格是否一致,是否按批取样,取样所代表的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2.核查原材料或成品试验(复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
3.核查合格证、试验(复验)报告中的工程名称是否与实际工程一致,各项技术数据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试验方法及计算结论是否正确,试验项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先试验后使用,先验收后隐蔽的原则。
4.核查原材料或成品代换使用是否有计算书及设计签证,计算结果是否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三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进场原材料或成品无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2.进场原材料或成品的品种、规格和设计文件不一致,又无代换设计签证。
3.进场原材料或成品的抽检数量不足,或性能试验项目不齐全,或某一性能指标不合格且未按规定进行复验,又未经鉴定处理。
4.进口钢材技术指标经试验不符合国产相应级别的钢材技术标准,又未作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