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获得小“顺治通宝”一枚,此钱径2.穿0.厚0.9厘米,重1.5克。是光背仿明式钱,为顺治元年至四年(公元年)铸,时间不长。但这枚小“顺治通宝”应是私铸,它与前朝一种轻小的“崇祯通宝”,几乎是一样大小。与官铸通用的“顺治通宝”相比,差距一目了然。(如图)所见钱谱都未收录这样的小钱(各种钱谱不可能收全古钱,何况私铸)。但是,这小小的“顺治通宝”,却见证了清朝开国初期,私铸钱币就已发生,而且相当猖獗。
据《清代档案史料丛编》记载,顺治五年六月初四日,刑部右侍郎阿拉善,在一份查获私铸制钱人犯的奏折中说,对私铸制钱的首犯,均“依私铸制律绞”(即处以绞刑),对犯有“辗转窝藏”和“知情不举”罪的,也一一受到惩处。其实,没有查到的私铸比这更早,我收藏的这种铸于顺治四年以前的仿明式光背钱小“顺治通宝”,即是的见证。
顺治通宝母钱近几年成交记录:
清顺治通宝不同钱局一百四---成交价:115.61万 ---成交日期
顺治通宝天狗食月花钱-----成交价:153.75万 ---成交日期
顺治通宝天狗食月花钱-----成交价:114.75万 ---成交日期
清代“顺治通宝”穿上扁阔“--成交价:130.84万 ---成交日期
顺治通宝宝源局大钱------成交价:156.83万 ---成交日期
清顺治通宝不同钱局一百四---成交价:147.61万 ---成交日期
清“顺治通宝”背“宝泉”---成交价:141.5万 ---成交日期
顺治通宝天狗食月花钱-----成交价:132.75万 ---成交日期
清“顺治通宝”背上“新”---成交价:134.52万 ---成交日期
清代“顺治通宝”穿上扁阔“--成交价:152.84万 ---成交日期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有利可图,总有人见利忘义,以私铸而获取暴利。因此民间私铸未能禁止,甚至连一些官炉(即国家造币厂)竟也私铸,牟利自肥。顺治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巡按宣大等处监察御史(相当于今日纪检部门官员)翁祖望,对宣镇官炉私铸,查有实据,上奏朝廷,请予严究。他在奏折中这样说:“朝廷开设钱局,原为足国便民,乃奸党各托官炉,实图私铸。问其工匠,则公家之工匠也,问其物力,则公家之物力也。以壹钱铸壹钱未尝增费,加厘字与宣字,便获倍增,朋铸朋分,上下蒙蔽。”由于加一个“厘”字,即成为“权银钱”,当时一千文合白银一两,所以获利就更多。这些污吏,以公家的人力、物力,假公济私,牟取小集团的私利,危害尤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