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014年第2号令的《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款规定:“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向农业部申请进口登记,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登记范围包括:配合饲料 浓缩饲料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精料补充料 饲料添加剂(农业部2045号公告)动物源性饲料 单一饲料 。 登记步骤需准备的材料: 1 目录 2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表 3 境内代理机构资质证明 4 委托书 内容包含:委托和受托单位名称、地址、委托事项、委托办理登记产品的商品名称等信息。
北京华思联认证中心作为行业专业认证机构,为打破饲料行业进出口贸易壁垒,中心跟踪并掌握国内外各项行业法规及认证评审细则,在国内外产品认证评审登记法规和流程的跟踪及解读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我中心在为客户提供FAMI-QS、GMP+、BRC、IFS、FSSC22000、FDA等认证注册的同时,依托专业化的行业背景及高素质的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有关进出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注册的法规解读、技术咨询和合规建议,已成功为来自全球不同地区的企业提供了法规咨询和合规建议,使得产品能够合法合规进入市场,有效促进了进出口贸易。
同时,中心长期与美国、日本、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德国、比利时等多个国家的饲料行业协会、宠物行业协会建立了良好好沟通渠道,为国外饲料产品、宠物食品进入中国,充分了解中国饲料法律法规、打破饲料行业进出口贸易壁垒建立优质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