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ISO认证标准中对产品要求的评审要求如下:
一、在接受合同或定单之前,市场部应对已识别的顾客要求及本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的产品要求实施评审。
二、评审
1、产品要求的评审应在合同签定之前进行,应确保:
a)产品要求(包括顾客的要求和公司自行确定的附加要求)得到规定;
b)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已得到解决;
c)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2、合同的分类
a)常规合同:对公司常规产品所定的合同,即公司有现货或完全有能力满足顾客要求的合同;
b)特殊合同:常规合同以外的所有销售合同,如有产品工艺改进要求、交期紧、订单量大的合同。
3、对于有现货的常规合同,可由接单业务员直接确认签字,即完成产品要求的评审。
4、对于订单量大的常规合同,接单业务员应要求生技部对生产能力及交货日期进行评审,并在《合同评审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市场部综合各部门的意见,并对合同条款的适用性、完整性、明确性等进行评审,并填写《合同评审表》上的相关栏目,市场部长签名确认即完成评审。
5、对于特殊合同,除市场部、采购部进行评审外,质检部应对产品的质量要求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审,生技部应对交付期及技术工艺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进行评审,并在《合同评审表》中签名确认。《合同评审表》报总经理批准。
6、对于顾客以口头、电话、传真、便条方式的要货,市场部负责将有关内容填入《顾客要货记录》中将有关的凭证附在后面,经双方确认(可用传真件、电话记录等方式确认),并执行4.2.2.4~4.2.25相应条款的规定。
7、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对产品要求中有关内容提出问题或修改建议时,由市场部负责与顾客联系,征求其书面意见,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8、市场部负责保存《合同评审表》、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对于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的解决及评审结果的实现等**措施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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