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有四种情形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企业经营异常查询界面如下图: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改正异常事项后,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倍德企业提供专业解决方案请联系倍德企业顾问,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