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多国驻华使馆信息实时传递,更全面,大大减轻您的贸易成本;办理热线: 王先生
“使馆认&证”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国家用作货物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为突破国外非关税贸易壁垒,我司采取应对措施,免去烦锁中转流程,一手作;帮助出口企业办 理“使馆加签”,使货物顺利出口。
什么时候需要办 理使馆加签?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 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 理使馆加签;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机构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 理领事认&证。反过来,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需办 理相应的使馆加签。
向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等食品有何特殊要求?
对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或其他食品,必须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签发统一的出口清真食品证明(哈拉证&书),地方伊斯兰教协会不能签发出口证&书。上述证明应加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印章后方可办 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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