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您如果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正确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您如果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正确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志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