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应 求购 产品 公司 登陆

东莞知识产权事务所介绍专利的原则与程序

  • 发布时间:2018-09-18 16:35:07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东莞,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城元美东路第一国际财富中心D座18
    公司:东莞市兴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手机:18938215872
    电话:0769-22822765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比较一致,但也存在许多差异。今天,东莞专利事务所的小编就其浅谈专利申请程序。

      (1)授予专利原则: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专利申请原则。东莞专利申请事务所的小编介绍,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2)专利审查程序:

      各国对专利申请的审查有不同的要求,基本上实行两种不同的制度。有的国家实行形式审查制,即只审查专利申请书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审查该项发明是否符合新颖性等实质性条件。有些国家则实行实质审查制,即不仅审查申请书的形式,而且对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等条件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只有具备上述专利条件的发明,才授予专利权。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实质审查制。

      上述内容由东莞专利事务所的小编为您总结。我们东莞兴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主要从事专利、商标、版权代理,以及知识产权运营、专利预警分析等业务。我们公司汇聚了一批优秀的人才,其合伙人、专利及商标代理人在北京、广州和深圳等行业大所均从业10年以上,并具有服务大型企业的能力和经验,专业涵盖了机械电子、通信、计算机、生物医药、化工等各个领域,可保质保量的完成客户委托的知识产权事务。如需有以上所述需求,即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2025 bestb2b.com

©志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