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发票抵扣: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取得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无税收分类编码、发票专用章不规范、备注栏不符合规定、纳税人名称、税号等要素填写不规范的扣税凭证都不能抵扣。会计一定要坚持原则,规范单位财务管理,不要有白条入账、假发票报销、虚开发票的行为。
2、个人所得税: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并适用新税率表,对纳税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
不允许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具体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新个税允许专项附加扣除支出以及个税的汇算清缴具体是从2019年1月1日实施。
3、消费税: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4、发票作废的非正常原因:单位恶意隐瞒收入,购买双方企业串通,销售方违规作废,接票方虚列成本。同一笔销售发票当月作废,次月重开,而且在起征点范围左右很容易让税务纳入风险扫描重点,一般纳税人选择发票作废,一定要符合作废的条件。违规作废发票不仅要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还要缴纳罚款,涉嫌偷税的移交司法机关。发票管理越来越严,企业别再发票上动歪脑筋。
来源:中税答疑 重庆税务 老三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