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应 求购 产品 公司 登陆

我公司聘用了10名大学生实习并支付他们一定补贴,是

  • 发布时间:2018-09-27 17:54:25
    报价:面议
    地址:上海,徐汇,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05弄2号(B楼)
    公司:上海恒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手机:18930843621
    电话:021-64312018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否需要给他们缴纳社保?

    疑 问

    我公司聘用了10名大学生实习并支付他们一定金额的补贴,是否需要给他们缴纳社保?

    答 复

    不需要缴纳社保,但是支付实习生的补贴需要代扣个税。

    原 因

    1. 一般来说大学生实习并不足以形成劳动关系,实习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内容;

    2. 实习项目是学院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扩展,是进行与其所学知识内容相关的实际操作;

    3. 无论实习单位是由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高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司并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单位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参考一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参考二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险中心函号)规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2025 bestb2b.com

©志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