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入深户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深圳户籍;
(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1.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受理。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
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4.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备注: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
备注: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