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很多客户都在咨询香港公司挂水牌一事,在此做如下解释:香港政府这个条例一直都有的,是指香港实体经营的公司是要有实地经营的地址并挂有公司水牌,但没有在香港实体经营的公司是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也就是说现在市场上出现的这个事情,完全就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也是一些代理公司变相收费的一个手段而已。
香港《公司条例》第93条明确规定:“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须在香港设有一个注册办事处,而所有通讯及通知均可致予该办事处,每间公司须以可阅字样,将其名称髹(xiu,同修)在或紧附于每个办事处或每个营业地点外面的显眼处,并将公司名称如此保持髹妥或紧附。任何人如在持续失责、拒绝或违反规定可处失责罚款或检控,亦可就失责、拒绝或违反规定持续的每一天,处以该栏所载列的罚款。
我们代理公司在政府登记的是注册地址,并不是办事处地址,也不是业务经营地址,所以无须挂水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