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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Classification for burning behavior of building materials and products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中实用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及制品等燃烧性能分级和判定。”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分别如下:
A 级 不燃材料(制品)
B1级 难燃材料(制品)
B2级 可燃材料(制品)z89g88l5ysqw
B3级 易燃材料(制品)
997年第一次修订,参照西德标准 DIN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火灾特性 第1部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的要求和试验》,将燃烧性能分级为A(匀质材料,复合(夹芯)材料)、B1、B2和B3四级
2006年第二次修订,参照欧盟标准委员会(CEN)制定的 EN《建筑制品和构件的火灾分级 第1部分:采用对火反应试验数据的分级》,将燃烧性能分级为A1、A2、B、C、D、E和F七级
2012年第三次修订,明确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仍为A、B1、B2和B3四级,同时建立了与欧盟标准分级A1、A2、B、C、D、E、F的对应关系,并采用了欧盟标准 EN的分级判据
材料及制品的大致分类如下:
1. 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
2. 铺地材料
3. 管状绝热材料
4. 建筑用制品
4.1. 窗帘幕布、家具制品装饰用织物
4.2. 电线电缆套管、电气设备外壳及附件
4.3. 电器、家具制品用泡沫塑料;
4.4. 软质家具和硬质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