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技工学校教师评职称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有什么条件?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广西技工院校、技工教育研究机构中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及相关管理工作,并取得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或获市(厅)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二、教学改革或产教研结合成绩方面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或市(厅)级二DENG奖以上奖励。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科技开发、技术攻关项目,成果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题;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
四、主持校级或主要参与市(厅)级以上本专业或职业教育研究、教学改革课题或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并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五、获省(部)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市(厅)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DENG奖以上奖励。
六、参加或指导选手参加各类教育教学能力、职业技能比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市(厅)级二DENG奖以上奖励。
七、公开发表的教科研论文获省(部)级二DENG奖以上或市(厅)级一DENG奖以上。
八、获省级以上“技术能手”,或获批准成立以本人命名的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
具有“一体化”资格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开发表或经过第三方认定的,具有较高水平和价值的项目报告、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教案设计、教研教改成果等3项以上。
二、公开出版著作或主编教材1部以上,并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
破格条件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本人获省(部)级以上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
二、本人获得省(部)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职业技能比赛一DENG奖的成绩;或所指导选手获省(部)教育教学能力、职业技能比赛二DENG奖2人次以上;或指导选手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
三、获省(部)级以上荣誉或专家称号;被评为全国技术能手或获批准成立以本人命名国家JI技能大师工作室。
可办业务:
个人出书:
学术著作、文学作品、散文诗集、回忆录、人物传记、网络连载小说、博客作品等等
校园图书:
教师科研成果选集、校本教材、学校自选教材、学校史记、校园名人故事、学生作品集、书法绘画集、毕业纪念册等等
政FU、企业、团体出书:
地方年鉴、地方志、科研成果集、企业宣传手册、企业成长史、企业制度手册、商会\协会作品集、家族历史、族谱等等
学术论文发表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办理
国家JI教育课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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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