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安全播音主持,无责任事故,较好地完成直播任务。二、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工作量,能准确把握节目内容,熟练应用各种播音技巧,进行有声语言再创造。每年能完成1次以上有较明显社会效益节目的主持播音工作并参与节目的采、编、制作。
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获得全国行业系统(如:全国法制节目优秀主持人)评选二DENG奖1次,三等奖2次或相当奖项。
二、播音主持作品获市(厅)级以上播音主持奖三等奖以上1次。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无职称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的论文1篇(第一作者)。
二、在市(厅)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的论文2篇(第一作者)。
破格条件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资历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有播音、主持作品获“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简奖”奖励1次或有播音、主持作品获省部级以上二DENG奖以上奖励2次。
备注:
1.著作(专著):指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编译作品、普通教材、工具书及创作的作品集,都不视为著作。
2.论文:指通过逻辑论述,阐明作者的学术观点,回答学科发展及实际工作问题的文章。它包括论题(研究对象)、论点(观点)、论据(根据)、结论、参考文献等。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叙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含评介、综述)以及创作的作品,都不能视为论文。
3.公开发表、出版:指论文、著作在有“CN”、“ISSN”刊号、“ISBN”编号的出版物上发表或出版。
可办业务:
个人出书:
学术著作、文学作品、散文诗集、回忆录、人物传记、网络连载小说、博客作品等等
校园图书:
教师科研成果选集、校本教材、学校自选教材、学校史记、校园名人故事、学生作品集、书法绘画集、毕业纪念册等等
政FU、企业、团体出书:
地方年鉴、地方志、科研成果集、企业宣传手册、企业成长史、企业制度手册、商会\协会作品集、家族历史、族谱等等
学术论文发表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办理
国家JI教育课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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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