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蒙特利尔公约》或《华沙公约》是否适用,DHL对任何一票通过空运方式运输(包括快件运输中的陆路运输或中途停靠)的快件的责任应按以下金额低者为限:(i)当前市场价值或申报价值;或(ii)每公斤19特别提款权(约26美元/公斤)。上述责任限制也适用于其他运输方式,除非快件仅通过陆运方式运输,陆运方式的责任限制如下。
无论《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公约》是否适用,DHL对以陆运方式运输的国际快件的责任应按以下金额低者为限:(i)当前市场价值或申报价值;或(ii)每公斤8.33特别提款权(约14美元/公斤)。上述责任限制也适用于国内陆路运输,如果在可适用的国内运输法律中没有规定强制性的或更低的责任限额。
DHL在任何一票仅在中国境内运输的快件运输中所承担的全部责任都不超过20元人民币/公斤。 若发件人认为上述责任限额不足以补偿其损失,则应对货物的价值作出特别声明并按本条款与条件第8条的规定要求保险或自行投保。
对每票快件造成的损害,DHL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直接的损失,且不超过本条所规定的每公斤的限额。DHL不承担任何其它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收入、利息及未来业务的损失),无论这些其它损失和损害是特殊的或是间接的,无论DHL是否知晓存在这些损失或损害的风险。
6.2 DHL将按照其正常运送标准尽合理努力派送快件,但这些标准并不具有约束力,也不构成协议的组成部分。DHL不对运输延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但针对某些快件,发件人有权根据退款保证条款与条件索赔有限的延误赔偿。
对于超出DHL控制范围的原因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害,DHL不承担责任。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对于电子音像图片、数据或纪录的电磁性损坏或删除;快件固有的缺陷或特性(无论DHL是否知晓);非DHL雇员或与DHL没有合同关系的人员的作为或不作为,如发件人、收货人、第三人、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不可抗力,如地震、龙卷风、风暴、洪水、大雾、战争、空难、禁运、暴乱、民间骚乱或劳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