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最近,“五险一金”迎来一个大变化,将会建立“黑名单”制度。先来看社保“黑名单”
人社部日前制定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5条规定,下面这6种情形拟列入社保“黑名单”——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
5.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