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巴西办理原产地证,,办理巴西原产地证,巴西原产地证办理
出口到巴西的货物需要办原产地即CO。
产地证CO又称一般产地证,是原产地证的一种。在进口清关时出示CO产地证,只有双方国家签有享受最惠国待遇的前提下,出示CO一般原产地证,货物才可享受按最惠国税率征税。产地证co又称一般产地证,是原产地证的一种。产地证CO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并且任何国家都可以做CO。一般而言,CO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只要CO产地证的内容能确定,发货前后7天都可以办理。
巴西提单部分要求:
1. 巴西海关要求所有的费用(包括预付和到付费用),及其明细都必须被清楚地列在提单上/“Freight as per agreement”等字样是不被允许的。
2. 海运提单(SEAWAY BILL ),电放提单,Dummy 提单, 可转让提单(to order)是不接受的。
3. 保证集装箱号,封条号的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
4. 只能以公尺制的方式正确显示重量。
5. 货物描述必须正确反映集装箱所装货物(包括正确的件数/包数)。
6. 进口提单上必须填有NCM(Harmonized cargo code)号码,至少须填开始4位数(FAK和GDSM 不允许作为货物描述)。
7. 所有提单上必须填写CNPJ (巴西公司在国内的注册号码)或者CPF(如有个人财物)。
8. 不接受CFS货物。
9. 提单上客户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公司名称,详细地址,电话,传真等),收货人/通知人的地址必须是在巴西境内,巴西境外的收货人是不接受的。
10. 在货物描述处不允许填有货值申明。
务必保证按照新的规定为所有装载前往巴西的货物准备好相关单证。因为一旦超过补料截止时间,提单资料将很难再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