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专利的种类和定义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三、申请专利前的准备 学习和熟悉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详细了解什么是专利,谁有权申请并取得专利,如何申请和取得专利。同时,也应了解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取得专利后如何维持和实施专利等。 充分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申请人至少应当检索一下专利文献,因为专利文献包含了国内外的技术情报,又有比较科学的分类方法,也可以请专利事务所人员代为检索。 注意保密。不要在专利申请前以出版物、会议、销售、展览等方式将申请内容公开,以免丧失新颖性。
四、申请专利的途径: 专利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事务所)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的,应签署专利代理委托书,提供必要技术资料。专利代理机构负责对有关资料保密。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供的资料: 发明创造的名称。 所属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对现有技术的状况(包括原理、结构、用途等)进行评述,主要指出同类技术中存在的缺陷、问题或不足之处。 发明创造的任务或目的: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提出所要解决的问题。 发明创造的内容:描述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构思,指出其具体的结构组成、连接关系、功能作用等。 发明创造的优点和积极效果。 附图:结合本技术方案的结构示意图、电路原理图、框图等,图中一般不要出现文字,各部件或构件用数字编号。 实施例:描述实现发明创造的具体方式。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供的资料: 产品的实物或产品设计的图片、照片。图片或照片应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和立体图(使用状态参考图),而且要符合下列要求: 照片必须是黑白照片,图片必须用绘图工具绘制; 图的尺寸应不小于3X 3厘米,不大于19X 27厘米; 各图片或照片的比例必须一致; 图片或照片不得有商标和文字; 要求保护色彩的,还要提供彩色照片。 此外,申请人应提供: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