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EC指令,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RoHS指令发布以后,从2003年2月13日起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正式法律;2004年8月13日以前,欧盟成员国转换成本国法律/法规;2005年2月13日,欧盟委员会重新审核指令涵盖范围,并考虑新科技发展的因素,拟定禁用物质清单增加项目;2006年7月1日以后,欧盟市场上将正式禁止六类物质含量超标的产品进行销售。
从2006年7月1日起,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
金属材质需测试四种有害金属元素如(Cd镉/Pb铅/Hg汞/Cr6+六价铬)
塑胶材质除了检查这四种有害重金属元素外还需检测溴化阻燃剂(多溴联苯PBB/多溴联笨醚PBDE)
同时对不同材质的包装材料也需要分别进行包装材料重金属的测试(94/62/EEC)
以下是RoHS中对六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
2011年7月1日,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在欧盟公报上发布指令EU(ROHS 2.0)以取代EC 新指令将于20天后(即2011年7月21日)生效。
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但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HBCDD、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
RoHS 2.0正式取代老版RoHS
RoHS 2.0指令EU)提出应在三年内对:六溴环十二烷(HBCDD)、邻苯二甲酸(2-乙基已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BBP)四项物质优先进行评估以考虑是否将其列入限制物质清单,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这将为电子电气行业带来一系列挑战:
RoHS 2.0极大的扩展指令管控范围,
还将电子电气产品的RoHS符合性纳入CE标识要求,
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协助您产品符合RoHS 2.0的法规要求,期待与您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