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代瓷器分类
1.官窑
官窑,顾名思义,是由当政朝廷专设的瓷窑来烧制瓷器,由于清朝封建制度等级森严,因此官窑出产的瓷器在制作过程中有严格的礼仪规定,在使用上也有严格的等级划分。通过瓷器的器形及纹饰的特点,可以将瓷器划分为御窑瓷和官窑瓷两类。
(1)御窑瓷:御窑瓷大致可分为皇家瓷、王府瓷和一品宫瓷三类。
皇家瓷颜色为正黄色,所用的纹饰为五爪金龙,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图腾,同时也是古代帝王作为“真龙天子”的表现,因此,皇家瓷只供皇帝及太子使用。与皇家瓷相对,王府瓷供其他皇室成员使用,其中亲王使用的瓷器上的纹饰是四爪行龙,即蟒。王府瓷中也有一些典范作品,如“乐道堂瓷”。一品宫瓷多被帝王赏赐给立功或者新晋的王宫大臣,一品宫瓷的纹饰多为麒麟、仙鹤等动物,其与大臣官服上的补服元素息息相关。
(2)官窑瓷
时至清朝,我国封建社会的统治体系已经相对完善与成熟,官僚体系庞大,官员人数众多,因此官窑瓷对瓷器的纹饰要求相对较低,在避免与御窑瓷的纹饰相冲的前提下,多是一些仅供官员、富商鉴赏和收藏等无伤大雅的纹饰。为了满足官僚体系对瓷器的大量需求,清朝帝王在景德镇专门设有官窑和督陶官,用以官窑的常年运作和瓷器不间断的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