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牧草种籽质量标准:草种必须适合当地环境条件,并采用经过国家认证的有关牧草种子检验中心检验的合格种子。种子须经清选处理,无杂质、无破碎附属物。种子质量要求:净度≥95%,发芽率≥90%。
(2)草种选择及禾豆比例:根据草地以放牧为主、刈割为辅的利用方式,因此选择的种子为:多年生黑麦草、鸭茅、白三叶,禾本科与豆科之比为
(3)播种方式及播种量:混播。播种量3.0kg/亩,其中:禾本科2.0kg(鸭茅、多年生黑麦草各1.0kg),豆科1.0kg(白三叶1.0kg)。
(4)播种期:每年的4月至6月中旬,选择雨水落地土地潮湿后播种。
(5)地面处理:耕作前清除灌木丛及其他侵占性较强的野生植物(注意可间歇性的留有部分树木作为遮阴物),水位较高地块开挖排水沟。土地进行一犁两耙,土壤耕作深度20—25cm,要求做到土壤细碎,地面平整。在耕作过程中施足基肥,每亩施钙镁磷肥20kg、有机肥2000kg,在耙地前均匀施入地块。
(6)播种方式及播种:可选用撒播、条播。
撒播:把搅拌均匀的种子和细土混合,尽可能均匀地撒在土壤表面,然后用耙轻耙一遍或用钉耙轻抓一遍以达到覆土的目的。该方式适用于耕作机操作。
条播:可单行播种,一边开沟一边覆土;也可多行同时开沟、播种后一次覆土。各种混播草种混合均匀后播于同一行内,行距通常为7.5—15cm,覆土厚度2—3 cm。该方式适用于人工播种。
3、管理及利用:在播种后15—20天检查出苗成苗情况,对缺苗率超过10%的地方,应及时移栽或补播。在种子出苗3—4片叶时要施追肥,一般使用尿素5kg/亩。
人工草地建成后,第一年好以刈割利用为主(因当年土壤较为疏松,放牧时容易将牧草连根拔起和牲畜的踩踏,对草地的破坏性较大),以后即可采取放牧为主、刈割为辅的利用方式。首次刈割在种植后60天进行,刈割留茬2—3cm。以后间隔40—50天刈割一次,冬季牧草生长缓慢,刈割间隔可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