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菌追肥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一、浓度要适当营养液浓度过高时,不仅菌丝吸收困难,而且还会妨碍甚至损害菌丝;浓度过低时,效应不明显,达不到高产目的。在适宜的浓度下,添加营养液时还要根据培养料的含水量而定:若培养料含水量较高,应加大营养液的浓度,减少用水量,且添加后加大通风量。反之,则应降低营养液的浓度,增加用水量。
二、要讲究添加方法营养液的添加通常有三种方法:喷施、浸泡和灌穴化肥。喷施营养液的时间以子实体大量出现时为宜。喷施时应注意喷头不要正对着子实体,同时要注意“四不喷”∶
1、幼小菇蕾不喷,以免其“肿死”。
2、刚采过菇或有菇残体处不喷,以免引起细菌性病害。
3、空气湿度过大时不喷。
4、菇棚(房)内病虫害严重时不喷.浸泡法主要用于袋栽的食用菌。
在采收完l-2茬菇后,若栽培袋呈严重缺水状态,可将其放在配好的营养液中浸泡,直到其恢复到接近原重时为止。采用浸泡的方法添加营养液,只需在营养液池中放入菌袋后压上重物即可,但浸泡的时间不应过长,若菌袋失水过多,可以分几次浸泡。灌穴法主要在菌床上使用,当菌床出菇较多、水分及养分消耗过大时可采用此法。具体方法是:将菌床按10匣米的穴距打眼,向菌床上漫灌配制好的营养液,添加完营养液后覆土。
三、营养液养分要全面应经常交替使用几种营养液,这样子实体生长所需营养既全面又合理。如果用激索素刺激食用菌生长,则应在补充过营养液之后再使用。
四、要注意环境的变化当气温达20℃以上时,菌丝难以形成优质的子实体。除高温型食用菌品种外,可不添加营养液。若培养料已被杂菌污染,一定要先去除杂菌后再添加营养液。
1、办理全国范围内农业部颁发水溶肥,菌肥系列登记证。
2、农业部水溶性肥料、菌肥系列肥料登记证临时证件续临时证件,临时续准字证件,准字证续准字证。
3、承接水溶肥,菌肥检测报告、毒理报告,(带样品)一个月内出报告带委托检验协议,承接山东省外小区实验报告。保证出合格的报告
4、办理国家化验员证,长期证,3个月左右下证
5、出租肥料登记证(农业部颁发的各种水溶肥登记证、菌肥登记证、大肥生产许可证)各种类肥料生产手续,品牌挂靠,肥料贴牌手续授权使用,解决本地人不认本地货,品牌线的空缺等企业化肥生产中的一切生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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