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鉴定工作的特点
房屋鉴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科技含量较高的工作,因此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具有自身的特点。
1、它对从业技术人员的要求非常高:既要熟悉结构设计和建筑施工技术,还要兼通使用环境、地理环境、气象条件等自然界对房屋的影响方式和结果,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分析解决问题和写作表达的能力。在某些情况下,还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了解我国建筑结构发展的历史和我国各年代、各地区、各类建筑结构的特点和特性。
2、房屋鉴定和房屋检测密不可分。由于房屋结构多种多样,房屋损坏情况千变万化,以及鉴定工作在时间上的滞后性,现在越来越需要根据检测结果推断房屋损坏过程的中的情况和损坏原因。
3、房屋鉴定是一门活的综合学科。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不断深化和提高的,对房屋损坏原因的了解和判断的能力也在不断的发展和提高。因此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不断地总结、提高和创新。
二、我国房屋安全鉴定中所存在的问题
1、我国的房屋安全的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
现在我国虽然对房屋的安全鉴定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制度,但是对于各个省市来说没有一个标准的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这就使得房屋的安全鉴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房屋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安全,如果政府不能制定一个统一的房屋安全鉴定标准这将会对房屋的安全鉴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这也将有可能损害到人民的切身利益,从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职能的发挥。所以,面对我国房屋安全鉴定的管理措施方面的问题政府必须要引起相应的重视,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出发,认真的贯彻和做好管理方面的工作,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2、我国的房屋安全鉴定存在一些秩序混乱的问题
我国的房屋安全鉴定在制度上要求是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的,然而,在这其中有一些机构就钻了规定的空子,使得许多的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干涉,其中有一些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无关的本门也进入到其中来谋求一些利益,这就使得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呈现出一些秩序混乱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面对当下房屋安全鉴定中存在的秩序混乱的问题国家政府要采取相关的措施进行规范,创造一个良好安定的社会秩序,让人民的切身利益能够得到保证,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对我国房屋安全鉴定的改进和完善
1、强化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居民群众房屋安全法制意识
房屋安全管理是政府赋予房管部门的重要社会管理责任,工作中我们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社会宣传手段宣传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宣传房管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的职能,特别是《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法规,并抓住一些影响力较大的鉴定事项进一步阐明房屋安全鉴定的必要性。以此契机,多方宣传。具体做到: 一是对上宣传。其对象主要是各级政府部门,让他们了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内容,以及房屋安全鉴定的重要性,以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提高各级领导对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重视程度。一方面结合城市建设改造过程中重点工程遇到的实际困难处置机会进行宣传。二是对下宣传。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多个层面向广大的居民群众进行房屋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一方面利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坚持常年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房屋安全鉴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另一方面,我们还结合我市直管公房解危工程的安鉴工作,公开房屋安全鉴定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监督电话。通过多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和报道,提高了广大公众房屋安全法制意识。
2、政府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严格的法律法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形成约束,现在,房屋安全鉴定制度主要是在各地方来进行约束,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切实有效的对房屋安全的鉴定做到约束,同时,在其工作的过程中往往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从而也影响了工作的效率,面对这种问题必须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更好的对鉴定工作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管理,要以人为主从人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才能更好的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的工作。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是房屋安全鉴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的根本保障。
3、政府要进行有效的宣传,提高公民的道德素养
当下社会公民的道德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对房屋的安全鉴定有一定的影响,有树立良好的道德素质,对于房屋本身的安全鉴定不躲避,积极的配合相关部门的鉴定工作,及时有效的反映房屋的安全情况,为工作者提供相关的信息,并且在房屋安全工作的鉴定上不要违反政府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不以损害他人的利益来换取自身的利益,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从而才能有利于促进房屋安全的鉴定。只有全体公民道德素质和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才能够促进公民发挥自己的道德感和责任心,树立自己是房屋主人翁的意识,加强对房屋安全是 监督和鉴定。
4、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必须实行法人负责制
推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法人身份,脱去政府的外衣,与政府管理部门分离,成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独立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的实体。鉴定机构是公正公信机构,不是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更不是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的执法部门。
5、加强软硬环境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它不仅需要鉴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还要求鉴定人员熟练掌握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管理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因此提高鉴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十分重要。
一、抗震鉴定概述
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以下简称“鉴定标准”),抗震的鉴定方法可分为两级,级鉴定是指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的抗震能力综合鉴定,级鉴定的内容较少,方法简单,容易掌握有确保安全,当符合级鉴定的各项要求时,建筑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当有些项目不符合级鉴定要求,可在第二级鉴定中进一步判断。第二级鉴定是指以构造抗震承载力验算为主并结合构造影响的综合鉴定。
它是在级鉴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当结构的承载力较高时,可适当放宽某些构造要求,或者当抗震构造良好时承载力的要求可酌情降低。这种鉴定方法将抗震构造要求和抗震承载力验算要求更紧密的联合在一起,具体体现了结构抗震能力是承载能力和变形能力两个因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两级鉴定的方法,用先简后繁、先易后难的方法来解决建筑物中繁杂的抗震问题。
通过两级鉴定对房屋的外观质量、结构体系、材料强度、配筋构造、附属结构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以及构件的抗震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结构的抗震能力。
二、建筑分类
1、在70年代及以前建造经耐久性鉴定可继续使用的现有建筑,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30年,对于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应采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各章规定的A类建筑方法。
2、在80年代建造的现有建筑,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小于30年;90年代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条件许可时应采用50年。对于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应采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各章规定的B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3、在2001年以后建造的现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对于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现有建筑根据两级鉴定的情况,可以给出以下几种处理意见
通过:指满足抗震鉴定要求无需进行抗震加固,此时应特别指出其后续使用年限;
维修:指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但仅需对不满足要求的非结构构件进行加固处理。此时,对于位于人流通道处的易倒塌、伤人的非结构构件应立即采取措施,其他非结构构件可结合日常维修处理即可。
加固:指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需进行抗震加固使其达到应有的抗震设防要求。
改变用途:指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且加固费用过高,但可通过改变用途的方法降低其设防类别,使其达到或通过抗震加固达到按新用途使用的抗震设防要求。
更新:指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无加固价值,或是结构体系极不利于抗震。此时可结合城市规划采取拆除的处理意见,短期需继续使用的需改变用途并采取应急的安全措施。
平法表示方法作为制图的统一标准
抗震鉴定的方法,可分为两级:对A类、B类、C类的建筑都应按两级鉴定方法进行,不同类建筑的鉴定侧重点不同;
级鉴定应以宏观控制的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结构的平面、立面,质量、刚度是否规则;实测材料强度是否达到要求;梁、柱钢筋的配筋率、锚固是否满足相应要求等。
第二级鉴定应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级鉴定查看及要求:包括一下四方面内容,PPT中已经列成表格,不展开叙述
结构体系
结构材料实际强度
结构构件的纵向钢筋和横向箍筋的配置
构件连接的可靠性、填充墙等与主体结构的拉结构造等
7度III,IV类场地和8、9度时,要检查纵筋、箍筋等。
第二级鉴定分为:楼层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法和考虑构造要求的规范抗震承载力验算法,A类钢筋混凝土房屋,主要采用前者,当前者不适用时,需采用后者。PKPM系列的鉴定加固软件JDJG主要进行的是第二级计算,并同时提供以上两种方法。
抗震加固常用方法
由于砌体结构与混凝土结构在地震中存在不同缺陷与不同的加固重点,同时考虑基材的不同,造成二者在加固方法上也存在不同。砌体结构抗震加固,可采用钢筋混凝土面层加固法或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来提高砌体结构侧向承载力;也可采用增设圈梁构造柱加固法提高结构整体性来提高抗震性能等。
混凝土结构抗震加固中,仍可采用常用的碳纤维加固或粘钢加固。
碳纤维布加固与粘钢加固,能够有效从提高结构承载力的角度增强结构抗震性能。
但利用这两种方式时,需要注意抗震加固的原则:即在混凝土结构抗震加固时,要从提高房屋整体的抗震能力出发,防止因加固不当导致整栋结构的刚度与承载力分布不均匀,形成新的薄弱环节。
利用碳纤维或粘钢进行加固,必要时还需辅以其他方式来提高混凝土结构变形能力,从变形能力与承载力双重角度来保障结构安全。
房屋检测又称房屋质量检测评估,是指由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评估,并开具报告的过程。房屋质量检测是通过对既有房屋结构质量进行检查鉴定,以起到保障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现有房屋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保证社会的稳定作用,因此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金川县、小金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黑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