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昆山人才引进落户三大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保;
二、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办理落户申请,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办理:
1、经市人才办认定并在任期内的昆山市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其对应的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
2、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3、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以下的;
4、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45周岁以下的;
5、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的留学人员来昆就(创)业,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6、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并被评为昆山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注:上述引进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社保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自交费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正常缴纳3个月以上)。
7、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8、本市院校应届毕业生、本市生源应届毕业生;
9、引进下列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二年以上(社保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自交费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正常缴纳24个月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a、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b、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c、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注:1至7项人员,除本人可以直接引进外,允许其配偶(在昆工作,社保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自交费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正常缴纳3个月以上)及未成年子女随迁。
三、所需申报资料:
1、调动人员情况表一式两份;
2、昆山居住证(含复印件);
3、学历及职称证书(含复印件);
4、户口簿(集体户口的可提供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含复印件);
5、调动人员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6、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含复印件),如果配偶一方暂不办理调动的,则需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暂不调入昆山书面声明(内容注明工作单位,无业等情况,本人签名);
7、符合受理条件的还需提供已参加保险记录(不得重复参保)。
8、随调人员相关资料:配偶随迁的,需要在昆合法就业并缴纳社保,提供与主调人员相同的申报材料。子女随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复印件。2016年1月1日前,合法生育二胎的,另附二胎准生证。
9、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书,劳动合同,房产证。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非全日制学历的需要登录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提交到调动窗口备案。
四、调入人员,办理户口准迁证的说明
1、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提供经迁出地派出所盖章的户口证明材料。
(2)、户口落在本人产权房上提供房产证;如产证为夫妻另一方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共有的,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产权人为迁移人父母的,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资料、本人及配偶在昆没有房产证明(向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出具)、父母书面签字的同意迁入声明意见书。(3)申请人有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家庭人员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4)上述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满16周岁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可视领证情况提供。
2、持户口准迁证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若自购房产的,到房产地的派出所落实户口以后,人才引进完成; 若需落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理协议书》、《全日制劳动合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先办理人事代理后方开具『落户通知书』,后前往吴淞江派出所落户。
4、提交材料清单:
调动人员情况表、昆山居住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本、子女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社保清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书、劳动合同、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