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辖区某镇政府职工宿舍楼危房鉴定
本次房屋检测项目危房鉴定受检宿舍楼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辖区某镇政府院内,受检房屋共2幢,分别为北楼和南楼。
北楼为一幢2层砖混结构房屋,建造于1990年,自建成以来主要作为宿舍使用。房屋平面布置呈L形,南北方向轴线总长约为9.9m,东西方向轴线总长约为38.2m;房屋开间为3.2m,进深为5.2m、3.2m、6.7m。一层层高约为3.2m,二层层高约为3.3m,室内外高差约为0.5m,檐口高度约为7.0m,建筑面积约为555.56m2。采用纵横墙承重,承重墙采用普通烧结砖和混合砂浆砌筑,墙厚240mm。楼屋面板为预制板,屋面为平屋面。该房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不详。
南楼为一幢2层砖混结构房屋,建造于2000年,自建成以来主要作为宿舍使用。房屋平面布置呈L形,南北方向轴线总长约为9.9m,东西方向轴线总长约为38.2m;房屋开间为3.2m,进深为5.2m、3.2m、6.7m。一层层高约为3.2m,二层高约为3.3m,室内外高差约为0.5m,檐口高度约为7.0m,建筑面积约为555.56m2。采用纵横墙承重,承重墙采用普通烧结砖和混合砂浆砌筑,墙厚240mm。楼屋面板为预制板,屋面为平屋面。该房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不详。
本次房屋检测职工宿舍楼危房鉴定分析如下:
1、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为了解受检房屋完损状况,现场对职工宿舍进行了完损状况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职工宿舍北楼多处顶板拼缝开裂,内墙粉刷层受潮起皮剥落,多处墙体开裂,屋面渗水严重,主体结构个别构件处于危险状态;职工宿舍南楼多处顶板拼缝开裂,内墙粉刷层受潮起皮剥落,多处墙体开裂,屋面渗水严重,个别悬挑梁破损,主体结构个别构件处于危险状态。
2、房屋倾斜检测
为了解房屋目前倾斜情况,现场使用RTS112SR5L全站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对受检房屋角点垂直度进行了现场测量,测量结果表明,宿舍北楼各测点倾斜率为5.26‰,部分测点倾斜率超出《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4‰;宿舍南楼各测点倾斜率为5.37‰,部分测点倾斜率超出《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16)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4‰(注:测量结果包含施工误差)。
3、房屋相对不均匀沉降检测
本次房屋检测采用RTS112SR5L全站仪,选取设计处于同一水平面的檐口进行相对不均匀沉降检测,高于基准点为正值,低于基准点为负值。检测结果表明,宿舍北楼房屋局部倾斜率为3.73‰,个别测点大于《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16)关于同类建筑基础局部倾斜的限值3‰;宿舍南楼房屋局部倾斜率为3.53‰,个别测点大于《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16)关于同类建筑基础局部倾斜的限值3‰(由于沉降观测包含施工误差)。
通过对该职工宿舍楼房屋检测,得出住房危险性评定结论:
职工宿舍南楼,房屋多处顶板拼缝开裂,内墙粉刷层受潮起皮剥落,个别墙体开裂,屋面渗水严重,个别悬挑梁破损,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该处房屋评定C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