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逸公清雍正、乾隆(公元年)时期宜兴紫砂名手,江苏宜兴人,生卒年代不详。逸公制壶,大小具备,泥质尤奇,与惠孟臣堪称“二惠”。
与明朝的惠孟臣并称“二惠”。只是惠孟臣的作品以浑朴精巧出名,比较而言,惠逸公则工巧有余,浑朴不足。 但逸公制壶形式大小与诸色泥质俱备,且长于工巧,而浑朴不逮。逸公书法楷行草书俱备,楷书尤有唐人遗意,而竹刀钢刀俱备,刻镌或飞舞或沉着。其壶泥色最奇,小壶亦有佳者,莫若手造大壶之古朴可爱也。
惠逸公梨型紫砂壶,直径:15.5cm,重量:260g。方形壶各面匀衬规整细腻工精。下抽为圈足。梨型壶,形状椭圆,但各处匀以弧线处理,线条明确流畅,毫不拘泥。整个型为梨型紫砂壶,拱盖,高钮,充分运用点、线、面的变化,起承转合交待清楚,整体结构合理。
惠逸公梨型紫砂壶,清惠逸公此壶取梨之壶式用调砂泥制小壶,制器尤精,艳丽秀雅,比例端庄,小圆嘴,贴身圆润流畅,细嘴把透出灵气,口盖严密,粗砂细制作,如论者所评,逸公擅制小壶,上追惠孟臣,有"二惠"之称誉,泥色最奇,小壶佳者则长于工巧。此器为朱泥壶中相当少见的梨型壶,尤其器身较小,不满盈握,盖增制器之难度,如此精美之作,是多么巧夺天工,器型罕见。
另:对于惠逸公的生卒年月与《阳羡砂壶图考》中记载的汉方壶(底镌'丁未仲冬惠逸公制')制作日期,存在矛盾之处。康熙年号为雍正年号为乾隆年号为嘉庆年号为咸丰年号为期间共历时190年,农历共有4个丁未年,即7、1847。如果惠逸公的生卒年月记载正确,则该汉方壶应为公元1787年之丁未制作;如果认定该汉方壶作于公元1727年之丁未,则惠逸公生卒年月年的记载错误。
如此,传世之作,流传至福建厦门,林氏一家,因不想珍品蒙尘,将之拿出面向世人,紫砂壶本是我国国粹之一,渊源流传,尤其是大师名人大作,价值更加连城,有感兴趣的藏家可以与我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