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农业部能办理标准的肥料登记证有(叶面肥、冲施肥)含腐植酸水溶肥、
含氨基酸水溶肥、大量元素水溶肥、微量元素水溶肥、中量元素水溶肥等登记证办理流程需要企业营业执照具备肥料生产和销售,
只有销售的不可办理,脱经理办理肥料登记证、肥料证办理、代办肥料登记证
申请者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肥料生产者可由其在中国设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
申请肥料登记应当按照登记类型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资料
申请者所提供登记资料,应列出总目录,包括所有资料的标题、排列位置和页码。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登记分四种类型:
临时登记——经田间小区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临时登记。
正式登记——在获得临时登记后,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
续展登记——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生产者应当申请续展登记。
变更登记——在登记证有效期内,改变产品使用范围、名称和企业名称等未涉及产品质量的,生产者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备案登记证不是本地生产在本地销售的,肥料登记证是在本地生产的,一个作为销售许可,一个是生产许可(特殊肥料需要农业部的肥料登记证或者工业部的生产许可证),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肥效示范试验报告、检验样品、产品在有效期内的销售和使用情况说明、原登记证复印
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注意事项同临时登记的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肥效示范试验报告:由农业部认定单位出具的至少2省、市、区的规范示范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试验并出具报告。样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样,填写抽样单。样品量:600g(ml)。
请参照农业部肥料登记主要程序示意图(境内企业)中的正式登记部分。请在临时证到期前6个月提交申请;
材料齐全、样品检测合格后,提交农业部肥料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的产品上报农业部审批肥料正式登记证,评审建议继续临时登记的上报农业部审批临时登记证续展登记,评审认为不宜继续登记的将不再予以续展、变更、正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