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高企对知识产权的数量由一定的要求,因而企业方案申报高企的必须提前5-12个月开端预备,提前预备不仅是提高高企确定的成功率,并且是便于企业后期处理标准。为了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成功率和后期的标准处理及查看,与专业的咨询组织合作不失为一个绝佳的途径。
当然,企业在被确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并不是就无忧无虑了,依据新《高新技术企业确定处理办法》及配套工作指引的规则可以看出,新的高企确定办法愈加重视确定完结后的企业的处理和监督工作。
因而高企通往后还需要留意的几个事项
01
税收资历确定
享用税收优惠自确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相关手续,享用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资历期满当年内,在经过从头确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历的,应按规则补缴税款。因而企业取得高新资历后应该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免错失税收优惠资历。
02
高新技术企业计算年报
填报年度报表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历后,在其资历有用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经过“高新技术企业确定处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制费用、运营收入等年度开展状况报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历有用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则时限报送年度开展状况报表的,由确定组织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历,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确定工作网”上布告。
03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
经过确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历自颁布证书之日起有用期为三年。三年后,企业需依照《高新技术企业确定处理办法》要求从头参与确定。所以,企业要继续加强研制处理,留意企业知识产权、研讨开发活动、主营业务、效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品(效劳)等方面的状况改变,留意高企年报、R&D投入计算、工商年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工业计算的关键数据的一致性,为三年后的从头确定打好根底。
04
陈述严重改变
高新技术企业发作名称改变或与确定条件有关的严重改变(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运营业务发作改变等),应在发作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确定组织陈述,在“高新技术企业确定处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改变申请表》,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改变申请表》与相关证明资料报确定组织,由确定组织担任审核企业是否仍契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仅发作名称改变,不涉及严重改变;契合高新技术企业确定条件的,由确定组织在本地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确定组织从头核发确定证书,编号与有用期不变,并在“高新技术企业确定处理工作网”上布告。
05
加强企业处理
经过确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历自颁布证书之日起有用期为三年。三年后,企业需依照《高新技术企业确定处理办法》要求从头参与确定。所以,企业要继续加强研制处理,留意企业知识产权、研讨开发活动、主营业务、效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品(效劳)等方面的状况改变,留意高企年报、R&D投入计算、工商年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工业计算的关键数据的一致性,为三年后的从头确定打好根底。
06
跨区全体搬迁
跨确定组织处理区域全体搬迁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向迁入地确定组织提交有用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挂号处理机关核发的完结迁入的相关证明资料。完结全体搬迁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历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用,编号与有用期不变。由迁入地确定组织给企业出具证明资料,并在“高新技术企业确定处理工作网”上布告。全体搬迁是指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挂号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所述状况。
07
其他导致失掉高企资历的行为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确定处理办法》第四则 第十五条规则已确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状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历:
(一)在申请确定过程中供给虚假信息的;
(二)有偷、骗税等行为的;
(三)发作严重安全、质量事故的;
(四)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