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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怎么划分咨询沈阳工程律师王洪涛

  • 发布时间:2019-02-02 15:52:51
    报价:面议
    地址:辽宁,沈阳,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号商会总部大厦A座1
    公司: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手机:13166718978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针对“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怎么划分”这一问题,沈阳工程律师王洪涛给出如下解释:

      根据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工程质量问题分为四个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具体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便是沈阳工程律师王洪涛为您讲解的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怎么划分的相关内容,希望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的沈阳工程律师王洪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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