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是世界第四大离岸金融中心,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就被称作开曼公司,常见于为在境外或香港上市而搭建的VIE交易架构中。
成立开曼公司需要的资料:
1、开曼公司名称
2、公司所有股东及董事身份证扫描件
3、护照的扫描件
4、董事股东的亲笔签名扫描件
注册条件:
1、注册资本:开曼群岛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50,000美元作为最少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划分为50,000股,每股1美元;
2、股东:最少一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没有国籍上的限制。开曼群岛离岸公司可选择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3、董事:最少需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没有任何国籍上的限制;
4、注册办事处:注册办事处必需位于开曼群岛;
5、公司名称取名自由
6、财务报表:注册开曼公司不需要编制和提交财务报表;
7、税务要求:注册开曼公司不需要申报或缴纳任何税项,除了年度牌照费。
为什么要选择开曼作为基金注册地呢?从法律人的角度来讲,我们选择一个基金注册地会非常看重它的法律环境。从全球范围来讲,英美法系在全球领域里影响是非常大的,开曼群岛包括其他很多离岸群岛,他们的法律体系很接近英国和美国的法律,比如开曼本身就是美国的海外属地之一,很多法律和英国的法律很接轨,英国的普通法可以直接适用开曼群岛,开曼群岛的成文法在那边大量借鉴美国法律。所以对于全球范围主流的,历史上私募基金的管理人都是在美国的,包括欧洲大陆的,他们去选择离岸注册基金地的时候,看到开曼的法律会觉得非常熟悉,而且开曼群岛的语言也都是英文的,这让主流的基金管理人觉得非常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