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印尼的时候,如果我们订的船只不是直达船,而且中转船,也就是经过第三方港口转运的船只,在货物到港的时候,我们会收到国外收货人的要求,他们要求我们为他们出具一份中转证明,这个中转证明同事也叫做未在加工证明;一般来说,只有经过了香港中转,才可以做未在加工证明,因为像如果是经过了台湾,或者是经过了马来西亚,这些是到印尼的主要航线,像这种情况就没办法操作这个未在加工证明,
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未再加工证明,所谓的未再加工证明是按照国际贸易中里的原产地规则的运输标准规定下,经过第三个港口转运的货物,在进口海关清关的时候,需要提供第三方港口出具的未再加工证明文件,证明货物在转运期间并未再次进行加工制造,符合货物的原产地标准,海关才会准运放行;
申请未在加工证明则是在香港中检公司出具
如果需要申请未在加工证明的话,可以联系我司
办理未再加工证明所需资料如下:
原产地证FORM E证书 正本
运输提单扫描件
发票箱单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