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专升本-法学函授专业
一、法学函授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受过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能从事法学教育,胜任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
二、法学函授专业培养要求:
有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须的专门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及进行科学研究的规律,具备从事法学教育工作的能力;具备一定的法律实践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三、法学函授专业主要课程:
法理学、民法、刑法、经济法、中国法制史、国际法、民事诉讼法、宪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四、广西师范大学函授本科招生对象及条件:
专科毕业生
五、广西师范大学专升本函授报读方式:
报读广西师范大学函授专、本科的考生,请即日起持以下资料到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函授站报名:本人毕业证原件、A4复印件2份、身份证A4复印件4份及一寸免冠蓝底照片8张、两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
六、广西师范大学专升本学函授学习文凭及学位:
学生一经录取、入学注册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有广西师范大学颁发函授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西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士学位。
函授地址分布:南宁、桂林、柳州、钦州、百色、防城港、玉林、、北海、贵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