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电源性能新标准
应急照明集中EPS应急电源应设主电、充电、故障和应急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故障状态用黄色,充电状态和应急状态用红色
1、应急照明集中EPS应急电源应设主电、充电、故障和应急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故障状态用黄色,充电状态和应急状态用红色。
2、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应设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或幵关),不应设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
3、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应显示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
4、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主电和备电不应同时输出,并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转人应急状态,且应设只有专业人员可操作的强制应急启动按钮,该按钮启动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不应受过放电保护的影响。
5、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每个输出支路均应单独保护,且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正常工作。
6、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应能在空载、满载10%和超载20%条件下正常工作,输出特性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7、当串接电池组额定电压大于等于12V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对电池组分段保护,每段电池(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12V,且在电池(组)充满电时,每段电池(组)电压均不应小于额定电压。当任一段电池电压小于额定电压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相应的部位。
8、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在下述情况下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故障的类型;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故障声信号应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
故障条件如下所述:a)充电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线开路;b)应急输出回路开路;c)在应急状态下,电池电压低于过放保护电压值。
不可长期闲置
蓄电池长期处于开路闲置不用可使蓄电池的内阻增大,会导致充、放电性能变弱。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UPS电源,在开机使用时,让UPS电源利用机内的充电回路充电24小时以上再接负荷;对于后备式UPS电源,好每隔3个月让UPS电源处于逆变器状态工作1~3小时,来激活蓄电池。此外,还需要严格控制蓄电池的充电电流不得超过蓄电池允许的大充电电流。过大的充电电流会导致蓄电池过充而使用寿命缩短。
交流稳压器的使用
一般我们认为在使用UPS电源后,一般环境应用场合不必再加交流稳压器。对于市电不稳且电网波动较大场合,应加在UPS电源的前级,即市电先经交流稳压器,再经UPS电源,然后到负载。
避免过载使用UPS电源
使用山特UPS电源的时需要计算负载的大小,避免负载的过大或者过小,过大的负载会使UPS电源长期工作在超负荷状态从而缩短UPS电源的使用寿命;如果负载过小,UPS电源的工作电路长期轻载状态,降低了电源运行效率。合理的负载可控制在50%到70%之间。实践证明,山特UPS电源输出负载控制在70%-80%左右为佳,运行效率高。在UPS电源出现过载或逆变器故障时会转到旁路模式运行,此时UPS电源不具备后备保护功能,负载所用的电源是通过电力系统直接供应的。
双登蓄电池均衡充电有技巧
目前许多UPS电源使用的阀控式铅酸蓄电池从一开始便被称为免维护电池,这样就给用户一种误解,似乎这种电池既耐用又完全不需要维护。UPS电源中的蓄电池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对蓄电池进行均衡充电:过量放电致使端电压低于蓄电池规定的标定电压时。对12V的小型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其放电标定截止电压为10.5V;放电后应及时对电池组进行充电,不可进行二次放电。市电中断,建议放出电池容量的50%。
不要使用柴油发电机长期供电
UPS电源不宜由柴油发电机长期供电,因其频率经常突变不稳且谐波较大,会影响UPS电源的可靠运行。
作好实时监控
目前新款山特UPS电源都具备远程实时通讯和程序控制等监控功能。在计算机上安装相应的软件,通过串/并口或是网口连接UPS电源,运行监控程序,就可以利用计算机与UPS电源进行通讯。一般具有信息查询、参数设置、定时设定、自动关机和报警等功能。如SNMP卡然后通过标准网线,将UPS电源连接电脑上,就可实现UPS电源无市电输入且低电量时自动关机的功能了。且它可同时监控个串口上所连接的多台UPS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