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通宝为清代钱币,铸于清圣祖康熙年间(1662年~1722年)。康熙通宝钱径2.5-2.7厘米,重3.8-5.5克,面文“康熙通宝”以真书直读。
康熙通宝按照背面文字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仿"顺治四式"的满文钱,钱背满文"宝泉"、"宝源"左读,是户、工两部所造;另外一类是仿"顺治五式"满汉文钱。
康熙通宝有小平及当十大钱。钱文真书体直读。除宝源、宝泉二局以满文纪局外,各省均以满汉字纪局名,穿左铸满文,穿右铸汉文。各省铸钱均为小平,折十大钱为宝源局所铸,面文离郭隔轮,背满文宝源列穿左右。币材多呈青白色,即用铜锡合金,通称大白钱;也有红铜及黄铜的省局铸钱。康熙元年(1662年)清政府下令停铸上代“顺治通宝”钱,而改铸“康熙通宝”钱,并规定以后凡是嗣位改元,所铸钱制皆如此例。纵观康熙一朝,在全国共开设铸钱局二十四处。由于受当时冶铸工本和钱币私铸等问题的影响,每一文康熙钱曾分别重一钱四分、一钱、七分,这样一来便产生了我们今天见到的大、中、小三种不同重量的“康熙通宝”钱。康熙钱的背文除工部、户部所设的宝泉、宝源两局所铸均为满文外,其它外地各钱局鼓铸的通宝钱,其背文左为满文纪地,右为相应的汉字纪地。后人为收藏和研究方便,将满汉文纪地的局名编在一起,形成了一首押韵、顺口的康熙钱“背文诗”。诗云:同福临东江,宣原苏蓟昌。南河宁广浙,台桂陕云漳。这首诗将“康熙通宝”钱背满汉文的二十局都囊括其中。所以有人将康熙的这套钱称为“诗文二十品”。